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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Mr.小田

商標註冊費用?事務所,到底貴在哪裡?大雄創業了!|中國大陸商務法律|海內外商標、著作權註冊申請|賀田網

已更新:2020年3月20日

話說大雄經多啦a夢陪伴長大,終於獨立自主,並成為具有擔當的大人類,現在大雄為了讓靜香擁有更美好有保障的未來,準備自行創業開公司,並且打算把他最好的朋友多啦a夢的名稱註冊成商標,對於剛創業的大雄來講,他該選擇事務所代理商標註冊事務,還是自行申請比較划算呢?


財務、法務專業事項是創業過程中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一般公司、行號成立大多委辦會計事務所辦理,而專利商標則是找相關事務所或代理公司,但是也有多數朋友怕被別人多賺,會選擇自行辦理節省期初成本。


當然大雄可以選擇自行申請商標:

但是這邊要提醒大雄,對於商標圖樣以及類別的選擇要相當謹慎,如果是複合式的商標別忘了針對商標中各個元素進行檢索,例如:鍋爸GUOPOTGUOPOT及圖(隨便舉例,如有雷同,請見諒)商標裡面就含有中、英及圖三個要素,所以建議大雄務必要個別檢索確認,並且判斷是否有違反商標法第30條要件,另外類別也建議將相關商品及服務列入考慮,避免將來拓展周邊商品及服務出現障礙,還有商標顏色究竟要以墨色或彩色申請,這些基本要素都必須在送件前詳細審酌評估,以避免將來出現誤判,導致使用風險。



接下來,就是很多創業者都關心的費用問題,根據智財局的解釋計算如下:

一、商標或團體商標註冊申請費之收費方式

由原先以級距及類別之計費基礎,修正為指定使用在第1類至第34類之商品類別者,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的商品在20個以下者,每類新臺幣(下同)3千元,商品超過20個,每增加1個,加收2百元。指定使用在第35類至第45類的服務類別者,仍維持每類3千元。但指定使用在第35類的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超過5個者,每增加1個,加收5百元。(詳新制商標規費答客問)

(一)指定在第1類至第34類商品之計算方法:

案例1: 一申請案一類別指定使用於第32類商品,所指定的商品個數為25個,則需繳交4千元(3,000+200*5=4,000)。

案例2:一申請案分別指定使用於第1、2、3類商品;第1類所指定的商品個數為18個,第2類所指定的商品個數為22個,第3類所指定的商品個數為35個,則需繳交1萬2千4百元〔3,000+(3,000+200*2)+(3,000+200*15)=12,400〕。

(二)指定在第36類至第45類服務之計算方法:

案例3:一申請案一類別或多類別指定使用於第36~45類服務,不論所指定的服務個數多寡(如指定於第42類服務計25個),每類僅需繳交3千元。

(三)指定在第35類之計算方法:

案例4:一申請案一類別指定使用於第35類服務,所指定的服務個數共35個;其中特定商品零售服務佔3個,僅需繳交3千元。

案例5:一申請案一類別指定使用於第35類服務,所指定的服務個數共35個;其中特定商品零售服務佔7個,則需繳交4千元(3,000+500*2=4,000)。

(四)一申請案指定多類別含第35類之計算方法:

案例6:一申請案分別指定使用於第30、32類商品及第35、42類服務;第30類所指定的商品個數為18個,第32類所指定的商品個數為22個,第35類所指定的服務個數為35個(不包括特定商品零售服務),第42類所指定的服務個數為62個,則需繳交1萬2千4百元〔3,000+(3,000+200*2)+3,000+3,000=12,400〕。

案例7:一申請案分別指定使用於第30類商品及第35、42類服務;第30類所指定的商品個數為18個,第35類所指定的服務個數為35個(其中特定商品零售服務佔7個),第42類所指定的服務個數為62個,則需繳交1萬元〔3,000+(3,000+500*2)+3,000=10,000〕。


Q可否將多個商標組合成一個商標圖樣申請註冊,以節省規費?

商標註冊後,商標權人在經註冊指定的商品/服務,取得商標權。故商標之使用,應指以註冊的商標使用於註冊指定的商品/服務而言。若為節省規費而將多個商標組合成一個圖樣申請註冊,經審查核准註冊者,於實際使用時,即不得僅使用商標其中一部分或分開使用各部分,否則與註冊商標整體印象不同時,將會因未使用該註冊商標而有遭廢止商標權之虞。(商35Ⅰ、63Ⅰ) (出自智財局Q&A)


所以如果大雄的商標中含有多啦a夢doraemon及圖像(包含中、英文及圖),這時候事務所通常會分開評估建議,因為假設將來大雄將上述商標獨立使用、授權,例如單獨使用圖...等,這時就有可能產生上述情形,省了經費卻產生了風險。


而通常事務所最常見的收費方式有申請+領證分階段收費及申請+領證一次性收費,客戶對於領證費較不易理解,其實實際上國稅局在計算商標代理人稅金的時候是以兩個階段合計之服務費計算,且商標申請有時會遇到障礙而必須提出申復...等法律途徑爭取,所以跟公司登記不一樣,實際上比較像是訴訟程序有審級概念,不是送件就一定百分百就會通過,容易造成客戶誤解,所以市場上有些事務所乾脆採取一次性收費,也就是直接收取申請跟領證兩個階段的費用,但是這邊也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申請不通過,兩個程序的費用皆不予退還。


如果聰明精算的大雄,選擇了自行申請商標也順利通過了,但是圖樣、類別、顏色是否申請正確?是否有在所營事項保護的範圍之內?遇到商標侵權的民、刑事法律問題該如何應對?這些問題是否值得非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大雄花費大把時間去理解處理,還是該專精在本業上呢?這點相當值得大雄去深入思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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